3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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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严森刚到家门口, 就听到托马斯杀猪似的尖叫声传来, 他以为出啥大事了,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进去。

    看见他来, 托马斯像猴子似的又蹦又跳地窜了过来, 一把拽住严森, 打死不肯放,那表情就像亲眼见证了外星人袭击地球。

    严森被他抓疼了,一根根扳开他的手指,喝道,“你干嘛”

    托马斯一手捂着嘴,一手指着秦黎, 上下抖动, 道,“她, 她,她……”

    严森见他语不成句, 干脆撇下他, 自己走过去去看个究竟。

    秦黎站在厨房边,不知道在炸什么,味道还挺香。薛定谔就趴在旁边, 时不时地用爪子去挠秦黎, 要到了吃的就舔舔她, 要不到就喵喵乱叫。

    这一人一猫的背影, 柔和了下午的阳光, 很是温馨。

    听到脚步声,秦黎转头一看,原来是严森,就主动打了个招呼,“回来啦。”

    严森上下打量了一遍,没有缺胳膊少腿,这好好的,托马斯又哪根神经搭错了乱咋呼?

    他问,“杂草都拔完了吗?”

    现在是下午3点,算算时间就算没拔完,也该差不多了。谁知,秦黎摇了摇头,“没有。我下午没干活。”

    严森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秦黎随意地指了指盘子,道,“给你们做了一盘小吃。快去洗手,过来尝尝。”

    严森洗完手,还没走出厕所,就已经听到托马斯的声音传来。

    “别试,千万别试,不然后悔一辈子。”

    听他这么说,严森就更好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他吃了后悔一辈子?

    秦黎瞪了托马斯一眼,道,“滚一边去。再鬼哭狼嚎,以后就就别蹭我的饭吃。”

    这一招果然有效,托马斯被她这么一喝,顿时蒙了,咬着手绢去一边站着。

    秦黎将新一轮炸好的食物从油里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对严森道,“吃吧!”

    严森低头看了一眼,只见这玩意被炸得金黄色,看上去很脆,闻上去超级香,因为外面裹了一层调料,一时半会也看不出是什么。

    秦黎推了一下他的手,道,“吃啊,又没有毒。”

    说着,她不管他吃不吃,自己就先往嘴里扔了一个。咯嘣咯嘣,脆得诱人。

    严森有些迟疑,但还是捏了一个扔进嘴里,咔嚓一口,果真是外焦里嫩,又脆又香,比薯片可要好吃一百倍。于是,他又往嘴里扔了一个进去。

    秦黎微微扬起笑容,这才是真男人!

    托马斯觉得不可思议,问,“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严森,“恶心什么?”

    托马斯不答反问,“你知道这是什么?”

    严森,“是蛐蛐,还是蝉?”

    他一脸淡定的样子反倒让秦黎惊讶了,回答道,“是蛐蛐。”

    托马斯夸张地指着他大叫,“你知道还吃!多恶心,恶心死啦啦啦!”

    说完,他嫌弃地看着秦黎道,“你们中国人还有什么是不吃的吗?”

    秦黎道,“没有。没准哪天就把你给吃了。不知道是炖,还是炸着好吃。”

    秦黎这一句话成功将托马斯给吓到了,他立即捂着嘴,不敢再瞎bb。

    严森压了压嘴巴,看着秦黎慢条斯理地道,“你们中国人是天才,我这辈子看到无数只蟋蟀,从没想到还能吃。”

    也不知他这句话是真心称赞,还是反讽,总之,秦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解释道,“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果然托马斯不干了,嗷嗷地反驳,“难看死了。我看它一眼,就连食欲也没有。”

    秦黎道,“好吧,长得丑,吃着香。你倒是试试看再做评价啊!”

    托马斯捂着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吃个虫子,这么墨迹做什么。”

    托马斯补充,“是只恶心的虫子。”

    秦黎有心逗他,就道,“今天你要不尝尝味道,晚上就不给你吃饭。晚饭可是有你最爱吃的走油蹄髈哦!”

    托马斯一听,立马急了,叫道,“你太坏了!居然威胁我。”

    秦黎抖着脚,插着腰,一脸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欠揍表情。

    想想那香喷喷的走油蹄髈,托马斯口水也流出来了,可是为了吃到它,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无比的。

    唉,人生的幸福总是建立在痛苦上之上,先要磨其心智,才能享受灿烂将来。

    他伸手拎起一只蟋蟀,哭丧着脸道,“你看他的头和脚,还有翅膀都在,就这么被你下油锅了,真是太残忍了。你还说我们做的是黑暗料理,我看你做的事恐怖料理才对,要吃这一口,我一定做十年噩梦。”

    秦黎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拿锅铲的柄用力敲了敲他的头,道,“少废话,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托马斯含着泪,视死如归地将蟋蟀扔进了嘴里。

    秦黎见他要囫囵吞枣,又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命令道,“嚼三下再吞,不然再罚吃三只。”

    托马斯觉得自己快被这女人玩死了,可想到晚上的美食,又只好忍痛。他皱着脸,用力咀嚼了几下,香脆可口的味道充斥一嘴巴。

    好像,好像也没那么不堪。

    他突然觉得这东西虽然诡异,但味道还行,甚至带着一点期待,期待再吃上一口。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又捏了一只,往嘴里扔。

    只要不去想那一口下去,脑浆迸裂的惨状,还勉强能算好吃。

    秦黎问,“怎么样?”

    托马斯道,“只要把他想象成薯片,就还ok。”

    这种世界级的美食怎能不让大家一起来分享?托马斯恶作剧般得暗忖。

    于是,他起身打开窗户,对着外面的拍摄组叫道,“快进来,黎要让大家尝尝人间美味!”

    由于上次那个臊子面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再加上炸蟋蟀的味道很香很特殊,早就穿了十里外。人们早就饿透了,所以现在听托马斯这么一叫,立即争先恐后地跑了进来。

    秦黎没辙,本来还想独自享用的,现在只好与人分享。她找出烧烤用的小木棒,一根上面叉一只,见人伸手就递了过去。

    有人突然大叫起来,“这是什么?”

    另外一个回答,“是蟋蟀!”

    是虫子啊!这回大家都懵了,怎么会有人把虫子当gourmet啊!

    秦黎看着满脸嫌弃的德国人,忍不住给他们扫盲,“别看它丑,其实营养价值很高,含有蛋白质,有助于治疗哮喘、百日咳、气管炎,头痛、秃顶等。因为他的后腿很有立,所以对男人那个部位也有好处。”

    托马斯咋呼,“对男人那个有好处吗?”

    秦黎吹牛不打草稿,“我爸就是吃了这个后,才有的我。你们说好不好?”

    于是,几个人为了后半辈子的性福,闭着眼睛一口吃了。本还以为有多可怕,可吃进嘴里才知道,一点也不难吃啊!不但不难吃,还很有嚼劲,于是纷纷向她伸手。

    就这样,抓了一下午的蟋蟀,就在你一口我一口的分享下,全吃完了。

    有人感叹,中国真是个伟大的国家,不停为他们打开吃货界的大门。

    ***

    晚上下班,曲丹妮进门就道,“听说你今天又给那帮德国人做好吃的啦?”

    秦黎,“炸蟋蟀。”

    曲丹妮咋舌,“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就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也敢拿出来。”

    秦黎道,“看着恶心,吃着味美,就像臭豆腐。”

    如此重口味,连曲丹妮这个土生土长地中国人都扛不住,幸好下午不在家。

    她伸头望向窗外,转移话题道,“你挖坑挖得怎么样?”

    秦黎扭了下肩膀,伸了个懒腰,道,“浑身酸痛啊。早上 不觉得,现在一下子都发作了,我腰腿都直不起来了。”

    曲丹妮取笑她道,“你该。还真种上田了。要不怕晒成黑皮。”

    “我涂了防晒霜。”秦黎停顿了下道,“我觉得种田还挺好玩的,虽然累,但要是能种出吃的,就会很有成就感。”

    曲丹妮白了她一眼,“哪有这么容易?你以为你有随身空间吗?我说你还是省省力气吧。反正你在这就住一个月,现在已经大半个月过去了,剩下一个多星期,随便混混就好,还瞎忙乎什么?”

    经她这么一提醒,秦黎一下子就像瘪了的气球,无精打采地道,“对啊,我这是瞎起劲什么?”

    见她颓废,曲丹妮于心不忍,又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留下。对了,你想过留下吗?”

    秦黎摇头,“怎么可能。我还是适合都市生活。”

    话是这么说,但她心里却有一丝不确定,其实留下来,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种种田放放牛,这样的日子,也不是不能想象。

    秦黎挥了挥手,道,“正好有时间,闲着也是闲着,那就种来玩玩。我就是想试试看,到底能不能种出一些什么。”

    曲丹妮推了她一把,“你这人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秦黎哎呦了一声,叫道,“你轻点呀。这里酸痛着呢。”

    曲丹妮从箱子里找出狗皮膏药,一巴掌拍在她肩膀上,道,“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说是只是玩玩,但到时候又会说,好不容易种出了苗,我得等它开花结果才走。等开花了,又说我要等结果……弄到最后,就干脆不走了。”

    秦黎被她说中了心事,不好反驳,只好嘿嘿地笑了笑。

    ***

    第二天一早,雄鸡就开始唱三唱,秦黎一咕噜地起床,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把昨天没拔完的草给解决掉。

    严森站在窗口看着,草地上的女人带着一顶草帽,勤勤恳恳地蹲在在地里除草。

    托马斯捧着茶杯,也走过来也看了一眼,不理解地问,“哥,你为什么不把耕地机借给她?这样快的多。”

    现代德国人工贵,不管是种地还是洗碗还是生产,能自动化的就绝不用人工。所以,像是耕种收割农作物这样的工作,全都是机械化,没有哪个傻子还手动劳作了。要是操作耕地机,像这样大小的地,就是十片也能在一两个小时里搞定。所以,托马斯只能理解为,哥要耍这个女人。想到自己被逗弄了很多次,心里觉得一阵解气。

    严森没什么表情地收回目光,问了个完全不想干的问题,“论文写完了?”

    托马斯,“没有。”

    严森,“那你还在这乱晃什么?今年过了圣诞节,要是还毕不了业,你就给我回来种田。”

    卧槽,怎么行?他的目标可是进入国家宇航局当科学家。托马斯一听,立马遁了。

    严森哄走托马斯后,又将目光转向秦黎,没错,他是故意没告诉秦黎,可以机械耕种,因为他要让她自己劳动。因为不容易,才会珍惜,才会舍不得离开。

    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胃确实被她养叼了,她走后,将来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总不能天天上馆子吧。再说,馆子里的饭菜也不见得比她做的好吃。

    除了用她种的地来吸引她留下来,还有什么可以诱惑她的呢?风景?金钱?美男?

    他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法子,虽然卑鄙无耻了一点但也许会有用。

    想到这里,他把外套一脱,穿着紧身小背心就这么走了出去。

    秦黎正吭哧吭哧地在耕地,一抬头,就瞧见他充满魅力的肉体。

    什么情况?

    她的目光往下滑动了一寸,他的小腹平摊有力,秦黎吞了口口水,伸手擦了一下鼻子,在心里哀叹。

    这天气已经够热了,为毛还要来加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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