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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秋名山上行人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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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需订阅本文50%V章升为至尊客户, 这章就是正常内容啦~】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 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 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 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 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 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野外多停留。

    林半芙混在其中到不算很突兀, 只是装扮太过抢眼,这一身横七竖八套着好几件衣服。

    哪怕丐帮四袋弟子, 见了她都得尊称一声长老。

    大街上的乞丐不少,顶着一身破烂装只会被嫌弃, 但如果潇洒如犀利哥,混搭出别样的感觉,别说被群众多看几眼, 走红网络都不难。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 三分靠气质, 七分靠刷脸。

    林半芙走在人行道上,气定神闲,连步伐都没有加快,平静的让围观群众怀疑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

    最终,林半芙即将经过闸门,身边好奇的目光终于消散。

    “这么点时间就够欣赏我的美了?”她意犹未尽,“我还准备收观赏费呢。”

    心理素质过人,不光因为脸皮厚度惊人。

    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林半芙不是小偷,却比小偷危险一万倍。

    如果被人盯两眼就瑟瑟发抖浑身不自在,瞎子都能看出有问题,身份暴露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这又不是过家家,说谁是妈妈谁就是妈妈,她拖着两对翅膀宣称自己不是人蜂,也得有人信啊。

    但哪怕一路走来没有露出任何纰漏,林半芙还是被拦住了。

    “站住。”通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她经过闸门时特意过来叫住,“你来千灯城干什么?”

    这话问的很有水平,跳过“你是不是新来的”,直接用“你来干什么”步入正题。

    林半芙面不改色,脑内闪过一只娇羞的雄蜂:“我是来找老公的。”

    这不算说谎,她的老公……们,昨夜真的被抓走了。

    竟然结婚了!

    目的纯粹是搭讪的工作人员,顿时死心。

    林半芙带着三分好奇观察周围,地下城在尚为人类时还未建成,不过建筑物外观变化不大,只是相当低矮。

    唯一鲜艳的,是各色照亮地下的霓虹灯,像夜空里绽放了一朵朵花。

    末世后的新生代人类几乎没有见过白日的天空,对他们来说,人体需要借助日光合成的维生素D和微量元素,在人造阳光灯下才能获得。

    而太阳等于危险,意味着有可能被亚蜂攻击。

    “定位器的种类不同,有些会爆炸,附近出现你认识的人,要马上告诉我。”林半芙亲昵地走在白隐身边,声音轻而阴冷,“而我,是回来找人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三十年,他们还活着没有……”

    “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白隐的左臂从指尖开始发麻,很快蔓延全身。

    林半芙轻笑:“当然重要,我连做梦都在想要怎么弄死他们。对了,人流量大的商业街怎么走?去找个地方吃饭,再换身衣服,太热了。”

    进入压抑的地下后,饥饿和脱水状况更加严重,眼前的街道似乎开始扭曲,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求糖分。

    白隐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神态勉强如常,脱下白大褂,接着解开衬衫纽扣:“先穿我的好了。”

    锁骨露出,飘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温热香气。

    林半芙难耐地舔了舔唇角,才意识到自己过分激动:“……不必,我在蜂巢里找到了一点现金,还是去买新的吧。”

    白隐失望地垂下嘴角,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不让你大庭广众脱衣服,难道还是我做错了?”林半芙停在路边的门店前,注视着玻璃柜里的黑色薄风衣。

    长度刚好过膝,就是这件了。

    林半芙推开店门,她买东西从来都是直奔主题,确定好需要的东西,从选定到付款不会超过十分钟。

    虽然很满意丐帮混搭风,但时尚达人的造型对接下来的场合来说,还是太不严肃了。

    但店内的导购小姐,明显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位高质量的客人,职业性地露出微笑站在旁边:“小姐,这个系列还有酒红款,非常适合您的气质,需要试一下吗?”

    林半芙直接进了更衣室,片刻后出来,带出一股让导购安静的气场:“……将军上阵之前总要披挂,穿着维尼熊睡衣去,就有点不成样子。”

    导购愣住,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林半芙从口袋里拿出条吊坠,补上一抹酒红,将长发束成马尾,付钱离开衣店。

    另一边,白隐面对垃圾桶,正在做今生最艰难的选择。

    这几件衣服是林半芙让他处理掉的,到底要不要偷偷留下呢?

    衣服又不是她的,没有收藏价值,但临时穿过一会儿应该也属于她的东西。

    再说,要把东西放在哪里?口袋里明显塞不下,穿在身上似乎也不行……

    林半芙刚离开店里,看到外面有一只纠结的白隐,顺手将衣物塞进垃圾桶:“你在想什么?”

    “……已经不用想了。”白隐回神,发现她胸前多了条项链,“接下来要去哪里?”

    红宝石吊坠,颜色是剔透的酒红,用白金细鱼骨链串起来,看上去并不便宜。

    林半芙将风衣袖子卷到小臂,向长街对面的咖啡店走去:“啊,吊坠是很久以前别人送的生日礼物,说给我护身符,让我在重要的场合戴上,能保平安顺遂。”

    “灵验吗?”白隐绅士地替她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相当灵验,戴上它没几天,我就死在蜂巢附近了。”林半芙呵呵笑了几声,坐在视野开阔的靠窗位置,“点餐吧,吃饱以后找个地方,帮你拆掉定位器。”

    ……

    陆力是这家咖啡店的服务生,长久以来都被一个问题困扰: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

    白天的上午客人最稀少,此刻店里只有他值班,有时半天也做不了一笔生意,今天却来了两位客人。

    少女穿着不符合年纪的黑色风衣,一举一动都在用事实回答那个问题。

    能!

    长得好看不光能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从今往后敞开了吃都不用愁的好看。

    陆力偷看了她好几眼,再然后,目光落在红宝石吊坠上。

    东西绝对是真品,价值不菲,在黑衣上格外明显,像墨里掺了一滴血。

    而陆力在当服务生之前,是个小偷。

    “需要帮忙整理一下吗?”

    客人点的东西很多,桌上放的花瓶显得很碍事,陆力放下三明治和咖啡,抱走花瓶时装作手滑了一下,指尖微动,划过少女的颈边。

    挂红宝石的细链松动,无声地向下坠去。

    很好,就这样!

    “不好意思,差点没拿住。”陆力满脸歉意地低头,忍住嘴角兴奋的笑容。

    店里铺了地毯,东西掉下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反正他们也注意不到,等人走了,再把宝石捡起来,发一笔横财。

    然而……

    林半芙还盯着窗外,根本没回头,手上却像长了眼睛,迅速托住下坠的项链。

    陆力用余光看见,瞳孔缩起。

    这不可能!

    他的动作多快,唯一的解释是少女察觉到脖子上极轻的重量变化……但也不会在掉落的瞬间接住东西。

    林半芙把白金细链绕在手指上,慢慢收回目光,却问:“你们这里,有糖吗?”

    陆力后背冒出冷汗,忙不迭点头:“有有有,咖啡和砂糖都能免、免费加!我现在就给您拿去。”

    林半芙笑容灿烂:“咖啡就不用续杯了,多给我加点糖吧。”

    陆力心虚之下,从后厨拿了大罐的砂糖给她,然而放下罐子回头看了一眼,就在原地石化。

    别人是在咖啡里加砂糖,她是在砂糖里加咖啡啊!

    “让我看看。”白隐拿过她手中的项链,“项链扣坏了,应该太久没戴过了。”

    林半芙搅着加多砂糖的浓稠咖啡:“这个护身符一点都不灵,现在断了,说不定是好兆头。”

    “我试试,应该可以修好。”白隐专注地修理小小的项链扣,手被尖锐的金属划伤,心里的嫉妒一点点生长嫩芽。

    因为她注视项链的眼神,相当温柔。

    咖啡喝完了,林半芙干脆直接开始往嘴里塞砂糖,注视甜点眼神不光温柔,还很扭曲。

    可还不够,远远不够!

    胃像个无底洞,哪怕吃了一整罐糖和两人份的培根三明治,还是烧着饥饿的火。

    林半芙突然又闻到了温热的香味,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是白隐。

    他的手上,冒出细细的血珠。

    林半芙闻到血气突然醒悟过来,她想要的不是糖,而是血肉。

    那才是世界上最甜的滋味,蜜糖那种粗劣的替代品,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亚蜂最喜欢的食物是人,之前并未发觉,但现在,已经饿到极限了。

    林半芙腾地站起来,抢过吊坠:“我先离开一会儿。”

    “你要去哪里?”白隐抬头,察觉到她的坚决,表情慌乱,“不要丢下我。”

    “先不要靠近!”林半芙紧张地握紧项链,往店外跑去,“马上回来找你。”

    跑到完全无人的角落才敢停下来,她刚才,差一点就忍不住扑上去咬白隐的冲动了。

    总算知道秀色可餐是什么感觉,饥饿感席卷全身,那点理智被本能摧枯拉朽,迅速崩坏。

    白隐,一个不知道磨不磨人的小妖精,差点毁了她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她必须,冷静下来。

    林半芙深呼吸许久,刚才吃下的糖分开始消化,对血肉的渴望才勉强消失。如果护身符真的有用,就保佑她不要失去理智吧。

    林半芙把修好的项链重新挂回脖子,慢慢走进咖啡店。

    靠窗的位置只剩几个空盘子,白隐不见了。

    “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呢?”林半芙叫住收拾空盘的陆力,眼神锐利。

    陆力心里有些高兴,乖巧地垂下眼:“不知道啊,我刚才在后厨帮忙,可能走了。”

    “早知道就把你的手指敲断了,我可真是善良。”林半芙抱臂靠在桌边,“当小偷的技术这么生疏,还是好好端盘子吧。”

    “你……”陆力手一抖,托盘晃了晃,收好的盘子掉在绒毯上。

    果然没发出声音。

    林半芙以过来人的身份嘲笑他:“小兄弟,我去教官办公室里偷红章给自己批假条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前半句是实话,后半句也是实话。

    死的那年二十岁,算上沉睡的三十年,林半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年过半百了。

    以战士的标准衡量,她是史上最年轻的银星准校,但年轻并不代表经验稀少,进校后只用了三个月混成老油条,什么荤的素的没见过?

    “我管你以前多厉害。”陆力蹲下,一个个把盘子捡起来,“又不是没挨过打,反正想从我这儿拿到消息,就得……把那个项链送我。附近可没有摄像头,你可以试试自己找。”

    林半芙眉头一皱却没犹豫,立刻扯下红宝石吊坠扔出去。

    刚修好的项链扣,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陆力敏捷地劈手接住,笑容满面:“刚才你走之后,进来两个人对他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是光头,脑袋上有道疤痕,那个男人听完就跟着上车了,七座的商务车,往北开,走了不到两分钟。餐费还没给呢,不过他们气势很凶,我也没敢上去要。”

    这个消息买的很贵,却很值得。

    小偷的眼睛最亮,几句话交代了目标的动向和特征,找起来会轻松不少。

    陆力又笑:“既然给了这么好的东西,这顿饭算我请客啦。刚才我收拾桌子,发现上面有咖啡写的字,那个男人留了话,让你不要找他。”

    林半芙看了看干净的桌面,没有犹豫的扬长而去。

    出门向北,只有一条笔直的大路能让商务车通过,只过了几分钟,应该来得及。

    林半芙极目远眺,视线所及的范围里,却没有类似车辆的影子。

    亚蜂的视力远胜人类,哪怕是她之前双眼5.2的水平也没法比,应该不会被看漏。带走白隐的那辆车去哪里了?

    林半芙向前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一条小巷,犹豫片刻,决定走进去砰砰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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