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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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废条一?

    一条废狗!

    秦清明差点没把手机扔出去。

    一分钟后,黄今之那边没有丝毫动静,一个字也没有发过来,秦清明一颗提着的心这才慢慢地放下来。是了,慌什么,他还不一定知道自己是谁呢,凡事都需要淡定一些、稳重一些。

    淡定而又稳重的秦清明喝了杯水,翻出微信和客户约送货时间和地点,然后又顺手在朋友圈里发了些最近进货消息以及客户的回馈。

    就这么一晃,又到了下午五点,秦清明简单地煮了一碗葱花鸡蛋面,就着热汤吃完,收拾收拾骑上小毛驴出去送货。

    暴雨冰雹在不久之前刚刚侵袭过B市,此刻外面,感觉空气格外清新。然而,与此同时路面积了些水,混合着从路边尚未完全被植被覆盖的绿化带冲下来的点点泥泞,很是湿滑。

    这种天气,地面大小水滩无数,行车不能太快,既要当心被别人祸害得一身水,又要当心祸害别人。

    秦清明在非机动车道上,集中精神注意着周围行人和车的动向,开得小心翼翼,就差把个小电驴开成学步车,没想到却还是被一辆轰然作响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溅了一身水。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远远地听到夸张的摩托车声,到对方经过,再到开走,整个过程不到几秒。

    避无可避。

    目测这车得有90码,在这样一个刚刚下过雨的傍晚,还是在非机动车道上,再往右边也没有人行道,真是太嚣张了啊!这是种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都枉顾麻木不负责任的行为!

    秦清明很是气愤。

    B市经常可以见到这类人,将摩托车排气管一番改造,开起来就会发出种很夸张的声音。大概开车的人觉得非常拉风,路人却往往会受到惊吓,比如秦清明。

    受到惊吓的秦清明呼了一口气,继续开学步车,好在没多久就到了和客户约好的地方。

    他有个习惯,或者说是兼职必要手段,在朋友圈送货直播,拍个小视频或照片,配一行字,也算是大大小小的软广告。

    比如今天他发了好几条,诸如“起来搬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皱眉][皱眉]”,“给客户嘉业国贸送货,每天都在加油~”,“将最好的服务带给客户,给客户湖塘送货[调皮]"之类。

    再往前翻,有诸如“下班啦,开始搬砖!”,“深夜客户特意发美图T8买家秀反馈,真爱[耶][耶]!”看得出来,上班加卖手机,基本都在忙活。

    所以,老黄刚睡醒,这会儿在家刷了一圈朋友圈,就知道了秦清明现在在哪里。

    老黄从不发朋友圈,一向默默地视奸整个朋友圈,同时他也是个不屏蔽微商广告会死星人,然而看到秦清明一溜排的动态,却鬼使神差一个个点进去看。

    没啥好看的,就是些手机广告、送货直播,走单记录以及客户回馈,视频也仅仅只是拍手机之类,别的没什么。

    黄今之坐在地毯上,一本正经地刷朋友圈,腿旁边,边边正在对付一小碗香蕉粒拌酸奶,吃得吧唧吧唧,一副对食物无可奈何很没出息的样子。

    边边吃完,小胡子上沾了些酸奶,嘴巴舔不到,于是特别娇憨地朝着老黄撒娇,完了拿狗头朝着黄今之的背上蹭了蹭。

    一系列小动作完成,心满意足,回窝睡觉。

    半小时后,边边被刷完朋友圈的黄今之拎起来,扔到了跑步机上:“消消食。”

    边边:……

    哦。

    迈开爪子,不情不愿地扭着小步子,开始运动。

    黄今之去洗狗碗,搁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厨房里水声哗哗作响,黄今之没听到。

    然而边边听到了呀,它连忙从跑步机上下来,前爪一搭桌边,摇着尾巴利落地叼起手机,欢欢快快地跑进厨房蹭黄今之。

    给!手机!

    黄今之低头,边边亮晶晶的小眼神愈发明艳,他擦干手,从边边嘴里拿下手机,笑着摸摸它的头:“好了,回去跑步。”

    忽略了边边的可爱。

    边边没得到“去玩吧”的答案,吃瘪往回走,不情不愿的。

    妈的,什么叫薄凉?老黄就是。

    是李森的电话,刚一接通就听到对方说:“老黄出来喝酒啊,我在百乐门。”

    “不去。”黄今之一秒拒绝,小酌可以,牛饮要命,李森就是不怕死的那种,喝起酒来不要命,记得上次跟李森喝酒,差点被喝趴。

    此刻电话背景里,李森那边很是嘈杂,嗨爆了的音乐声经由手机传播,一下子变成了吵闹着的杂乱无章。

    黄今之将手机拿远了一点。

    李森嘟囔:“别啊,来嘛。今天这里有人举办游泳趴,帅哥多得是,出来玩玩啊,别还在为顾昭然那事闷着吧?闷出病来不划算,出来嗨啊。”

    黄今之揉了揉眉心。

    有个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头上根根都生机勃勃,能进行光合作用的朋友是什么感受?大概就是……想向他扔一只狗吧。

    百乐门是个gay吧。

    现在这个吧正在举办狂欢游泳趴。

    不用想都知道现场是个什么画面,必定灯红酒绿,各色妖魔,高的矮的瘦的胖的,白花花的肉闪人眼。

    黄今之不是个爱找刺激的人,对这类场所很不感冒,总觉得那种场所太过吵闹,不如安安稳稳在家里。

    洁身自好着呐。

    再说李森,虽然平时比较跳,但也绝不是没事爱泡吧的类型,今天怎么忽然这么嗨呢?

    黄今之说:“注意着点,乱的。”嘴上虽然这么说,但黄今之觉得李森还是比较拎得清,不会胡来。

    然而李森那边说着说着,竟然开始“呜呜呜”,这下黄今之脑袋大了:“这是怎么了?”

    “哇靠姜牧文真的跟个男的走得好近,我都看到了!”李森控诉,“那个男的真的比我高比我帅!老黄我还以为上次你跟我开玩笑!”

    嗯?上次自己就是在开玩笑啊。

    那天黄今之也就随口一说,意图堵住损友的喋喋不休,没想到竟然真说中了。

    黄今之努力运转着此刻一动也不想动的大脑——李森追姜牧文追了两年,堪称打不死的李小强,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号称“一条吊死在姜牧文裤腰带上的死咸鱼”。

    然而事实上李森就是个标准玻璃心,追不到人嘛也会难受,每回被拒绝都要喝点小闷酒,所以这回?

    “所以你就去泡吧了?”

    李森打了个酒嗝:“对啊,其实这里也有挺多帅哥的。”两秒钟后又说,“我看见了一个长得贼像他的人,正在充满兴趣地看着我,老黄我要不要上去搭讪?”

    黄今之:“……”刚刚还觉得这人挺拎得清,简直是啪啪打脸。

    脸疼。

    黄今之拧眉:“去吧,抱着这辈子都和姜牧文不再有交集的必死之心,去作死吧。”

    “嗯!”李森如是说。

    黄今之叹了口气:“喝多了就回家好好睡一觉,睡醒好好想想,是继续追还是就这么放弃。真要开始下一段,那就先理清这一段,不要牵牵扯扯不明不白,那样对大家都不好。”

    然而李森却似乎一句也没听清,黄今之刚刚说完就听他鬼哭狼嚎:“妈呀老黄老黄,那人好像就是姜牧文,他他他他过来了!不行了老黄,我喘不上气来了!”

    这会儿语气里倒没了刚刚的醉意,喝进去的酒精怕是都被姜牧文的突然出现吓飞了。

    黄今之还想说些什么,又听李森一声:“卧槽他是来抓我的!”

    紧接着:“嘟——嘟——嘟——嘟——”电话干脆利落地挂断。

    大概,接下来是家务事了?

    黄今之没再管,好好地洗完狗碗,又将边边从跑步机上解放下来,给喂了一些自制鸡胸肉丝,然后又出门,例行去店里转转。

    几天后,秦桥村内。

    因为周末需要参加秦佳伟的婚礼,秦清明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周末两天不卖手机,于是周五晚上,秦清明一身轻松地回秦桥。

    秦桥和十几年前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家家户户、前后错落的一层土房,都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小楼房,村里一条大路也由以前的土路变成了石子路再变成水泥路,还装上了路灯。

    秦清明从市里坐车回家,再转城乡巴士,摇摇晃晃到村附近停车点七点多,刚好踩着路灯往家走。

    他走的是贯穿整个秦桥一二三队的东西向路,一队在最东边,三队在最西边。

    说起来,小时候觉得这条路非常长,放学撒野奔跑总要跑老久,现在却觉得其实没多少步,走走就到了。

    夏日的夜晚,路灯下聚集了很多飞虫,路边草丛里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小昆虫欢快地唱着歌,再不远处小河里还传来间或几声蛙鸣。

    秦清明农村长大,这些在小时候无数次伴着自己入眠的声音再熟悉不过,此时此刻听起来分外亲切。

    这几年离家虽近,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常回家,现在回到秦桥,难免就想起了小时候的很多很多事情——这边路上打过雪仗,那边河里捞过河蚌和鱼虾,有次还逮到过一只鳖,等等等等。

    秦清明走了一分钟,过了一个Y字路口,他忽然停住脚步,转头向路南的房子看。

    就是这里,Y字路走过来第二家,小时候一到这里,小黄姑娘,哦不,黄今之就会努力拿袖子擦眼泪,不哭,平复好了才肯回他外婆家。

    往往那个时候,秦清明也不欺负他了,就抱着手臂看他如何“忍住,不哭”。

    此刻黄今之外婆家那栋三层三间的小楼房里,二楼三楼都有灯光被挡在窗帘后面。

    秦清明顿了一秒,继续往前走,他家就在隔了五六户人家的路北,黄今之外婆家是后院门对路,秦清明家则是前院门朝路,没走几步,就到家了。

    秦清明摸出钥匙开院门锁,家里厨房和一楼客厅还亮着灯。一般这个点,秦致富已经爬上床会周公了,秦清明就知道,他爹这是在特意等他回家。

    和以前高中住校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时候一样,每次回家秦清明都很是高兴,今天也不例外,锁好院门,秦清明往厨房跑:“爸!我回来了!”

    果然立即,厨房里走出来一个人,秦致富拿着铲子朝他招手:“刚刚好,过来尝尝要不要再放点盐。”

    秦清明深深地吸了一口香气,虽然已经大体闻出来大概做的是什么了,还是很开心地问:“做了什么好吃的呀?”

    秦致富嘿嘿笑:“前段时间我开收割机收割早稻嘛,村里都是房头亲戚,我也不好意思多收,就都少收了点,今天知道你要回来,你新华叔出去钓鱼,给了我两条鱼,你国英婶又给送来了点家里做好的熟菜,我就随便做了点。”

    秦清明从进家门开始,就觉得一身轻松,这点轻松体现在表情上——嘴巴都快要咧到耳后根。

    他飞快放下包,洗了把手,尝了一口排骨:“好吃!”

    “好吃吧?快点吃饭,你吃粥还是吃米饭?”

    “我自己盛,你吃什么?”

    “粥吧,吃米饭闹心,睡不下。”秦致富又说,“粥在电饭锅里,米饭在里锅,特地火烧得久了点,凉了你好吃锅巴。”

    秦桥人还是习惯灶台铁锅煮饭,一般靠近墙的那面叫做里锅,外面的就叫外锅,通常外锅炒菜里锅做饭,多烧几把火贴着锅面的米饭就成了锅巴。

    小时候秦清明特别爱啃锅巴。

    父子俩端了碗筷去客厅吃饭,秦清明几乎要吃撑,他爹还在往他碗里夹菜。

    “我吃不下了……”

    秦致富鄙视儿子:“这你就不行了吧,家里大公鸡都吃得比你多。我还没你这么大的时候,能吃三大海碗米饭!”

    秦清明:“……”吹吧你就。

    秦致富小时候家里穷,怎么可能给他吃三大海碗米饭,喝这么多水还差不多。

    然而……他爱胡说八道就让他胡说八道吧,反正听了也不是一天了。

    于是这天晚上,秦清明静静地听秦致富吹了好一会儿的牛,再加洗个澡,晚上十一点才爬上他睡了好多年的亲爱的床。

    “啊啊啊啊啊!”舒服啊!家里的大床就是舒服啊!可以肆无忌惮滚来滚去,根本就不用担心掉下床的问题。

    难得放假全身轻松的人也不想写他脑洞大开的小说了,只想静静地躺在床上玩肚皮,无聊地数数自己有几根肋骨,简直是一动也不想动。

    几分钟后,秦清明坐起了身——时隔好几天,迟钝如他,终于发现,自己那块从小戴到大的玉,似乎是……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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