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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明显,康国要远比金帐汗国要稳定、强悍,他们的官道驿路四通八达,不知尽头。】
【一种被称之为条条的规则,直属于撒马尔罕王庭的南北两院,将他们的衙司开设到了每个郡、每个城市。】
【如果不是康国公仅仅只是国公,我还以为来到了罗马。】
【这对我们有足够的借鉴意义,但是罗斯公国面对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在康国的统治下,完成一统与独立。】
【我不认为黑羊王国能够阻拦康国公的脚步,黑羊王国太过弱小了,哪怕是加上奥斯曼人,也不过是一杯水,试图扑灭一车着火的煤炭。】
这是伊凡三世新学的成语,叫杯水车薪。
战场发生在赫拉特,此时的奥斯曼王国能在帕提亚地区投射的力量实在是有限,鞭长莫及。
【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什么也不能做,一群斥候仍然活跃在城内,我感觉自己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就被一双眼睛盯着。】
【我应当试图去理解这些人的作用。】
伊凡三世合上了羊皮卷,担着担忧的神情,望着会同馆之外,此时此刻,谁能够阻挡康国公拿下赫拉特,补齐康国最后一块版图,然后扬鞭西进呢?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
伊凡三世似乎是被敲门声吓到了,用力的、低声的问道:“谁在那里?”
第七百六十章大明皇帝真的放下了仇恨吗?
“我是王越。”站在门外的自然是大明的墩台远侯,王越。
“这是康国产的葡萄酒,你可以尝一尝。”王越将酒放在了桌上,笑着说道:“感谢你在拔都萨莱对我的帮助。”
王越和伊凡三世的关系极好,在金帐汗国的诸多公国的活动,因为伊凡的帮助,变得顺利了许多。
伊凡会几句简单的汉话,而王越则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
学习一门语言,尤其是一门比文言文要简单的多的表音文字,对一个大明进士而言,易如反掌。
相比较之下,王越还记得当初死记硬背《离骚》之后的无奈,王越会背,但是一直到十三岁之后,才彻底理解了《离骚》的所有含义。
王越的拉丁语极好,甚至比伊凡和罗斯公国的一些神职人员的拉丁语,还要好一些。
“这酒名叫金桃酒,贞观十一年,撒马尔罕献金桃银桃,贞观二十一年,康国再献金桃于天可汗帐下,故此酒名曰金桃,题曰: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王越介绍着自己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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